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
县城南街门市第三批次公开招租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国资金融局同意,由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对县城南街67号、69号、73号、97号、99号、105号门市,公园路20号、22号门市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门市现状出租(见附件1)
三、竞价方式:按公开竞价现场的竞价规则竞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承租方。
四、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租赁期限为三年,每年租金底价按中标价缴纳。
五、房屋用途及相关要求:
1.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影响危害军队安全的项目,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不得经营易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等以及其他对单位工作、生活秩序或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2.承租方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3.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所租门市。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门市原建造结构。
5.房屋租赁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六、招租对象:
1.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七、报名方式及保证的交纳:
单位者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5000元(现金方式)。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过期视为放弃且保证金不退还,所中标门市将另行招租;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2023年7月14日18:00止。
九、报名地点: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乐至县顺达路79号)。
十、2023年7月17日报名者在报名地点领取参与竞租通知书。
十一、公开竞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在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乐至县顺达路79号)并携带报名回执单。
十二、属自然人竞租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与公开竞租。
十三、其他事项:本次竞租工作由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承办。
十四、联系电话: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028-23393927。
附件1:附件1.docx
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