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
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拟对乐至县诗书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诗书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采购人: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 。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4150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工程名称: 乐至县诗书画院建设项目 。
2.建设地点: 乐至县南湖公园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4.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南湖公园管理用房(原龙摄影)进行改建,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包含室内装饰装修,设备设施采购,屋面中国风坡屋顶,附属工程等 。
5.监理周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6.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投标邀请在乐至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条件
供应商应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2年10月 24 日至2021年 10月 26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乐至县顺达路79号209室) 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座机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注:请关注本地的相关防疫政策,本项目接受通过电子邮箱网上报名。
七、响应文件内容:
报名后由采购人提供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提交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2年 10 月 27 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乐至县顺达路79号209室)。(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询价地点: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乐至县顺达路79号209室)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至县顺达路79号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23335733
2022年 10月21 日